全球播报:辽宁惨烈车祸:轿车高速公路上追尾货车后侧翻!15岁女孩身亡

来源:V眼看大连 2023-02-01 08:24:11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高速公路上车流密集,车速普遍较快,因此驾车司机一定要集中注意力,加倍小心谨慎。否则一旦发生事故,往往就是车毁人亡的大悲剧。

2023年2月1日,从辽宁鞍山法院披露的司法文书中,我们还原了一起高速公路上发生的惨烈事故:司机陈某驾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,谁知因为没有保持安全车距,追尾前方一辆满载水果的货车。之后陈某的轿车失控侧翻,坐在车上的15岁女孩小蓓(化名)不幸身亡。而小蓓正是陈某的侄女。最终陈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缓刑。

42岁的陈某是黑龙江大庆人,在辽宁鞍山岫岩县居住。

案发当日晚上10点,陈某驾驶自己的轿车,搭载3人沿丹锡高速公路行驶。车上的3名乘客是陈某的两个兄弟和他15岁的小侄女小蓓。

当这辆车行驶到海城市境内时,遇张某驾驶福田牌轻型栏板货车装载水果在其前方同车道行驶至此。由于陈某驾驶未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测机动车,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,致使轿车失控后,追尾前方的货车。轿车失控后车体右侧又与道路右侧护栏相撞,向左甩尾后侧翻。造成15岁的小蓓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。

经认定:陈某承担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。经海城市正骨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:小蓓系因交通事故致其重度闭合性颅脑损伤死亡。

虽然死亡的是自己侄女,但陈某仍要为此付出代价——他赔偿了哥哥一家的损失,和哥哥嫂子达成和解。但被追尾的货车司机张某因为没有得到赔偿,因此不肯谅解陈某。

海城市法院一审此案认为,陈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,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,致一人死亡,且负事故全部责任,其行为己构成交通肇事罪。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。

陈某提出了上诉,还在二审期间积极赔偿了张某的损失,取得谅解。鞍山市中院二审认定,其已取得了本案全部被害人的谅解,可对其从轻处罚,并予以缓刑考验。因此改判其有期徒刑十个月,缓刑一年。

关键词: 高速公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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